1.52亿!男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潜逃出国被抓回!
来源:台州公安
【证券刑事律师】注:本文转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我们。
3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分局获悉,2月27日21时许,随着一架来自东南亚某国的飞机降落到上海浦东机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的犯罪嫌疑人傅某某被浙江猎狐工作组押解回国,一场历时两年七个月的追逃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8年4月以来,傅某某作为“掌指理财”平台主要负责人,在明知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共计1.52亿元,造成巨额损失。案发后,傅某某偷渡至境外。
2020年7月17日,法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决定逮捕。傅某某外逃后,警方随即层报省公安厅、公安部猎狐办对其开展追逃工作。2021年4月,傅某某被东南亚某国执法部门抓获并羁押。在我驻当地使馆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2月27日,傅某某被成功遣返回国。
广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律师,广东著名经济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