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学体系的重要创建者,以赤诚之心捍卫法治精神
——深切悼念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先生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者按:
法灯长明,风范永存。
2026年2月26日11时47分,“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先生与世长辞,享年98岁。先生的一生,与共和国刑事法治同生共长。他是唯一全程参与1979年刑法的制定,并深度参与1997年刑法修订的学者,是新中国刑法学体系的重要创建者,是桃李满天下的法学教育家,更是始终心系人民法院审判实践、深情守护司法公正的先行者。从刑法典的字斟句酌,到法学理论的深耕细作;从课堂上的谆谆教诲,到对司法一线的关切指导,高铭暄先生以近百年人生,诠释了一位法学家“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使命担当。今天,谨以此版追思缅怀,致敬先生不朽法治人生,传承先生崇高精神。
【高铭暄先生简介】

高铭暄(1928年5月—2026年2月),浙江玉环人,中共党员,人民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主编新中国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材等一系列里程碑式著作。1984年成为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开创高层次刑法人才培养先河。亚洲首位荣获国际刑法学界最高奖——“切萨雷·贝卡里亚”奖的学者。2019年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荣获“最美奋斗者”“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一生坚守铸就永恒丰碑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姜伟
“人民教育家”、杰出法学家高铭暄教授与世长辞,法学界同声悲悼。我是先生的嫡传弟子,本硕博论文导师都是高铭暄教授,从1978年追随先生学习法律,迄今已有48年之久。在撰写缅怀文章的此刻,追忆先生谆谆教诲的具体场景,联想先生在刑法领域的巨大成就,先生的形象仿佛凝聚成一座巍峨丰碑耸立在眼前,羽化为一曲法治乐章回响在耳畔。
先生将“师者”“学者”“立法者”三重身份融于一身,与我国法治建设同呼吸、共命运,是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堪称师者典范、学界楷模。我曾经用“纯粹”描述先生的精神特质,其实,内心纯粹、人品高洁需要外化为言行,并经受岁月的检验。执着追求理想、坚守责任使命,正是纯粹品质的外化。人格纯粹固然高尚,最难能可贵的是,先生一念执着,一生坚守,矢志不渝。先生98年的人生旅途,其法治生涯始于浙江大学求学阶段,从17岁步入法律之门,25岁留校任教,26岁参与立法,经历了新中国刑法从无到有、刑法学从初创到繁荣的历程。择一事而忠一生,先生将对法治理想的执着,转化为“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践行为70余载“锲而不舍”的坚守,无论环境如何变化、遇到什么挫折,先生从不抱怨,更不消沉,始终如一地坚守本心,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一往无前。
身处法律虚无的年代,仍坚守法治信念。“文革”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停办8年,先生被分到北京医学院研究医学史,先生不改初心,坚持研究法学理论,整理刑法资料,就像“枕戈待旦”的战士,时刻听从法治的召唤。先生从1954年起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历经25年光阴、“三起两落”的曲折、38稿的打磨,为共和国奠定刑法之基。当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坐在人民大会堂的先生热泪盈眶,无限感慨:“泱泱大国,终于有了自己的刑法典!”
面对名利喧嚣的氛围,仍坚守内心纯净。因先生的卓越贡献、学术成就,荣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誉。但先生不囿于过往,不计较得失,不困于名利,不辜负真心。据阴建峰教授回忆,曾有一家法学智库与出版社合作,计划编辑出版《新时代汉英法律词典》,请先生担任主编,承诺具体事务由专人负责,先生只需稍加把关即可。看起来这是一份彰显学界地位的殊荣,可先生却委婉而坚定地拒绝了。他说:“我没有这个水平和能力,特别是英语,我根本不胜任。纯粹挂名,没有意义,还会招来‘沽名钓誉’的质疑。”尽显先生的谦逊与清醒。2023年我曾撰写《铭鼎法坛暄煦杏林的大先生》一文,发表后恩师给我发微信:“文章肯定我、褒奖我、鞭策我,实在令人感动!我还有很多短板和缺点,希望自己在不长的未来时间内能再有所作为、有所进步,不辜负同窗、同行的期望,对自己也会更加安心些。”恩师的自谦令人肃然起敬!
步入年高体弱的晚年,仍坚守师者本色。先生开基立业,为中国刑法学构建知识体系,著作等身、获奖累累,教书育人、桃李天下,可谓功成名就。但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先生90岁高龄仍坚持给学生授课,以渊博学识启迪智慧,以崇高人格感召后学。鲐背之年依然每天阅读文献,笔耕不辍,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在辞世前夕,先生还抱病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一书,继续研究后续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沿革,将最新修订稿交给出版社,成为这部刑法立法史的绝响。真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我们对先生的崇敬,从感恩升华为景仰,源于岁月沉淀后的理性回望。先生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为法学研究鞠躬尽瘁,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其法治人生体现为水滴石穿的执着、始终如一的坚守,最终凝聚成为人为学为师、立德立功立言的道德文章!先生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不仅是对他教书育人的最高褒奖,更是对他坚守法治的国家铭记。先生用一生坚守铸就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先生已逝,风范犹在,丰碑永驻,精神长存。先生的法治贡献恒存于世,先生的道德文章嘉惠后人,先生筑基的刑事法律将更加健全,构建的学科体系会日益完善,培育的法治人才必薪火相传、接续奋斗!
高铭暄先生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先生之功,在于立学铸魂、领航致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贾宇
高铭暄先生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主要缔造者与精神旗帜。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我国法学界最具影响力、凝聚力与规范性的学术团体之一,根本在于高铭暄先生数十载如一日的战略擘画、倾力扶持与躬身践行。1984年,高铭暄先生主持创建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并经全体同仁一致推举,担任首届干事会总干事(后改为会长),连续履职十七年;2001年卸任会长职务后,始终担任名誉会长,被学界公认为中国刑法学界的灵魂人物与学术旗帜。
研究会的成立,首次为全国刑法学人构建起制度化、常态化、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推动原本分散的研究力量整合升华为具有国家视野与使命担当的刑法学“国家队”。作为研究会的核心领导者,高铭暄先生几乎全程出席历届学术年会,系统组织并协调专家学者协同攻关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为研究会的制度建设、学科发展与学术繁荣倾注了毕生心力。在领导学会期间,先生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引领全国刑法学界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将研究会建设成为支撑刑事立法完善、引领司法实践发展、繁荣刑法学术研究、凝聚专业人才力量的核心平台。先生亲自策划学术年会主题、主导专题研讨议程、推动重点课题立项,并大力支持中外刑法学界的实质性对话与深度合作。尤为可贵的是,先生始终将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作为学会发展战略,倡导开放包容、严谨务实、求真崇理的学术品格,大力扶持中青年学者勇担学术重任、成长为骨干力量,为研究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根基与制度保障。
高铭暄先生胸怀天下、放眼世界,是中国刑法学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奠基者与卓越推动者。先生积极推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的设立,并长期担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兼中国分会主席,率先开展国际刑法比较研究,搭建多层次、机制化的中外学术对话平台,以扎实的学术成果和富有感染力的叙事方式向国际社会阐释中国刑事法治理念与实践成就,显著提升了中国刑法学的国际话语权与学术影响力。
高铭暄先生的思想高度、人格风范与治学精神,已深度内化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文化基因与精神标识,并成为研究会最厚重、最珍贵的精神财富。研究会将不断弘扬先生的崇高品格,传承先生的学术思想,为促进中国刑法学繁荣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继续奋斗。
先生以其渊博学识架起了学术殿堂与家乡热土的桥梁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赵东福
高铭暄先生虽常年在北京执教,但始终情系桑梓,对家乡台州玉环的法治建设关怀备至。作为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人,先生以其渊博学识与赤子之心,架起了学术殿堂与家乡热土的桥梁。坐落于玉环的高铭暄学术馆,不仅是先生学术思想的汇集之所,更成为台州法治建设的重要地标,激励着无数法律人砥砺前行。有幸在学术会上一睹先生风采,深感其治学之严谨、谈吐之风趣、为人之谦和。会间休息时,他对后辈的请教耐心解答,言语温和,毫无架子,让人如沐春风。那一刻,我深切体会到何为真正的“大先生”。先生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学术的执着追求、对后辈的谆谆教诲,将永远铭刻在每一位法院人心中。他留下的学术遗产与人格光辉,必将如灯塔般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愿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愿法治薪火,代代相传!
高山仰止 法学灯塔
吉林省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刚
新中国刑法学奠基人、“人民教育家”高铭暄先生溘然长逝,我们谨致以最深切的悼念,追思先生学术风骨,传承先生法治思想,以司法实践赓续先生未竟之业。
高铭暄先生是新中国第一代法学家,对中国刑法科学的创立和发展,倾注了全部心血。先生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起草,倡导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刑罚人道主义等基本原则。统编《刑法学》教材并创立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过去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对刑事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他坚守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秉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推动中国刑事司法不断迈向文明与理性。先生躬耕法治七十余载,以深厚学养与高尚品格,为中国法治建设、刑法学发展铸就不朽丰碑。
先生的理念与精神,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强大指引。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坚持以罪刑法定为准则,严格把握定罪标准,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以罪责刑相适应为标尺,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理与情理的统一;以人权保障为核心,规范审判程序,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先生“怀为民之情,筑法治之基”的情怀,更激励着法院干警们坚守司法良知,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先生曾说:“我将刑法视为至爱,须臾也不曾分离。”正是这种至爱,让他以一生赴刑法之约。这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位法院人,将法律奉为毕生的事业,在每一次裁判中坚守正义、审慎用权,不负法治,不负人民。站在新的法治征程上,我们将永远铭记先生教诲,传承先生的法治信仰与学术品格,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深耕刑事审判主业,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以扎实的司法工作告慰先生,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那位曾为我把句号改成逗号的法学泰斗,走了
人民法院报记者 唐亚南
2026年早春,北京阳光和煦、暖意初显。2月26日,突然满城皆是淡灰色的阴云,无风,无声,格外清冷;此时法治星河陨落了一颗璀璨星辰。“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与开拓者、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先生与世长辞,享年98岁。
惊闻高铭暄先生离世,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先生的音容笑貌、严谨治学、对后辈的悉心提携,以及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深切关怀,一幕幕清晰浮现。最让我感念至今的是他为我书稿中一句话,把句号认真改成逗号的细节。
2024年,我撰写《常见罪名类型化审判技能与实操指引》一书,试图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索破解“同案不同判”难题的路径。写作过程中,我多次向先生请教,每一次他都耐心解答、细致点拨,从法理逻辑到篇章结构,从观点表达到文字规范,一一悉心指导。
让我尤为动容的是,先生已是九旬高龄,却对文字一丝不苟。交流中,他逐字审阅文稿,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2024年7月7日19点01分,先生给我发微信说:“亚南编辑好!PDF版我又看了一遍,更加满意。不过,在第9页的倒数第二行的那个句号应改为逗号。”一位见证新中国刑法从无到有的法学泰斗,竟对后辈的作品如此严谨、如此用心,这份对法治文字的敬畏、对司法实践的重视,令人肃然起敬。
此后,先生亲自为本书作序,并将序言稍作修改后刊载于《法治日报》,明确指出:“类型化审判思维是破解同案不同判难题的有效策略。”这为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引。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鼓励与提携,更是先生对全国法院干警的深切关怀与专业支持。
先生常说,刑法不仅是打击犯罪的利器,更是保障人权的盾牌;司法的灵魂在于公正,理论的价值在于实践。他一生从未脱离司法大地,始终关注法院改革、关心审判工作、关怀法官成长。他多次深入法院系统调研座谈,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学理支持,为司法理念提升贡献智慧。无数法院干警都是读着先生主编的刑法教材走上审判岗位,在先生的思想指引下明辨是非、公正裁判。
那个被先生改过的逗号,虽小,却重千钧。它承载的是先生治学之严、为人之诚、对司法之爱、对法治之忠。
先生虽去,精神长存。他对司法事业的深情、对法治理想的坚守、对后辈学子的厚爱,将永远激励我们在推进公正司法、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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