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深圳中院启动证券期货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证券期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证券期货领域“三合一”新型审理机制改革。从今年7月1日起,证券期货领域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至深圳金融法庭集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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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方案》,除证券纠纷、期货交易纠纷全部民事案件以外,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刑事案件以及以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也由深圳金融法庭集中审理。《工作方案》还结合深圳法院工作实际对改革范围、内容、步骤、期限以及责任分工、配套保障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
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证券期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高发频发,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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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加强北京、深圳等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金融审判工作力量建设,探索统筹证券期货领域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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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也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在金融等审判领域全面开展民事、刑事、行政 “三合一”新型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市中级法院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证券期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
本次改革既是深圳法院金融审判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在全国法院具有首创意义的探索尝试。市中级法院将切实抓好改革实施工作,持续提升证券期货审判专业化水平,着力构建证券期货保护领域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法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资本市场秩序。
供稿:深圳金融法庭
编辑:刘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