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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继续出台司法解释等文件 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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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78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1日00:33:39 打印此页 关闭

证券刑事律师

最高检将继续出台司法解释等文件 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26日以《持续释放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信号》为题,介绍了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的情况。最高检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

  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驻会检察室向各地检察机关督办案件30件,交办案件206件,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审查起诉,并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刑事合规,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解决问题。

  据了解,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下称驻会检察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以及北八道、郑某等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

  据介绍,目前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态势,社会关注的大案频发;市场主体失于职守,各类参与者众多;黑灰产业链逐步形成,技术性、隐蔽性特征突出……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

  同时,近年来随着金融犯罪反侦查能力加强,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难度随之加大。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证据基础先天不足、各地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力量配备差异较大等问题也困扰着办案人员。

  面对上述难题,驻会检察室探索建立了检察机关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要求省市两级检察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逐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透露,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难点多、争议多的现实状况,最高检还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边办案边总结,持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除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强化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和制约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促进落实证券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大惩防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力度,携手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此外,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也在持续推动中。据了解,最高检部署证券期货案件适当集中管辖,在全国设立了7个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立专门的办案团队,发挥基地在专业办案、犯罪预防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能力,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