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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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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73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15日19:42:20 打印此页 关闭

证券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老检刑事律师团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2022年518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广州某区法院一审判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黄某某等三人,聘请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队担任辩护律师,为三名被告人提供二审辩护。广州专业刑事律师,广东著名刑事律师

此次组团辩护的律师包括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

520日至25日,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已经分别会见了羁押在黄埔区看守所的三名被告人,完善了委托手续。

该案证据比较单薄,在认定从犯、未遂的情况下,仍重判七年,问题较大。希望二审在团队律师的帮助下,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 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 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 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 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01 李修蛟律师

李修蛟律师是团队的发起人,目前是法制盛邦(广州)高级合伙人、原管委会成员。

李修蛟律师1993年获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有着非常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

李修蛟律师曾任6年一级检察官,担任市级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秘书等职;2002年开始律师执业,法律经验非常丰富。

李修蛟律师来刑事法律领域成绩突出。曾任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委员;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曾办理过一系列重大有影响性的案件,是长期活跃在国内一线的知名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李修蛟律师来重大民商事领域成绩也非常突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专研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现任广州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委员证券争议解决组组长;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多家证券公司法律服务入库律师;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长年办理上市公司诉讼案件;新浪财经股民维权平台名列前茅的专家律师,是国内知名的证券维权律师,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资深专家。

李修蛟律师在家事法律服务领域也成绩卓著。曾投资创办国内首家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网,为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富豪的财富传承、财产争议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李修蛟不只办刑事案件,也一向认为律师不能做万金油,但也不能只办理某一类业务,全而不精、精而不广,都很难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的法律服务。从当前刑案、民事、家事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看,任何一个案件都需要律师和律师团队拥有多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更好的办好案件,才能更全面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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